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客服中心

    重要通告:任何非正规新闻单位禁止讨论 7.5事件以及新疆事件问题
 

重要通告:任何非正规新闻单位禁止讨论 7.5事件以及新疆事件问题

接到上级公安部指示

非正规新闻机构/广播电视报刊媒体

严禁 报道 转载 讨论 7,5 乌鲁木齐事件

包括 该事件的 过程以及评论

请各站长做好自查 如发现在此期间某网站出现以上内容 视为违法站同等处理

一经查出立刻关闭 不再开放该主机的使用权

2009.7.16





 


关于我们付款方式 | 网站地图 | 招贤纳士 | 友情链接 | 律师声明 | 联系我们 | 用户管理 | 代理管理 | 独立管理面版 |

全国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:4006-139-024(免长话费)13704014060(企业通)

沈阳运营公司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90-3号5-7-1室

© 2005-2009 美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62907号